xiaoxiao5149@gm 發表於 3 天前

租客在房内触电身亡,房东被判赔50万元

7月5日,据浙江省政法委“平安鼎”披露,近日,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灵昆法庭调解一起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案。案件详情显示,2025年,王某租赁瓯某公司名下铺面从事熟食经营。双方合同除约定租期、押金等事项外,还载明:租赁期间,用电、用水按国家规范要求作业,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。事发当日中午,王某在挂烤鸭的房间内被电流击伤,随即联系电工维修。电工现场检查后指出电线线径太细,无法承载现有设备负荷,仅临时重新拉线并更换开关,并未消除根本隐患。不久,王某在处理冷冻冷藏柜时再次触电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调查发现,该店铺日常使用220伏电压,同时因熟食加工需要,店内还有380伏电压。用电环境复杂与线路老旧、承载能力不足形成反差,最终导致事故。案件审理中,承办法官在安抚家属情绪、核算损失的同时,向主张免责的瓯某公司释明: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,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免除。依据民法典,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小黑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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